中新網長汀9月4日電 (陳立烽 曾昭輝 張金川)這個表姐真夠狠心,伙同男友賣了未成年的表妹,又到千里之外的福建省長汀縣騙婚。
  長汀縣法院4日披露,該院判處被告人王某英因拐賣婦女罪、詐騙罪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六萬六千元。
  1986年出生的王某英家住雲南省富寧縣。2011年5月17日,她假裝帶16歲的表妹阿嬌(化名)到雲南省廣南縣玩。誰料,她的真實目的是和男友孫某一起將阿嬌以1.4萬元的價格賣給一對夫婦。好在,阿嬌尋機逃脫,並向當地公安局報案後獲救。
  而王某英和男友嫌錢不夠,又到龍岩長汀縣南山鎮騙婚。孫某假扮王某英的姐夫,與被害人劉某談成“彩禮”4.1萬元。劉某支付3.1萬元,剩餘1萬元待劉某與王某英登記結婚後再支付。
  同年6月13日,劉某與王某英到長汀縣民政局登記結婚,途中王某英故意將身份證丟棄,導致無法登記結婚。之後,劉某打電話讓孫某補辦證件,孫某稱需支付剩餘“禮金”才幫補辦。於是,劉某又匯款9000元給孫某。眼看錢已到手,兩個月後,王某英逃回雲南。
  此時,劉某才知自己被騙了,馬上報案。2013年6月30日,回到老家近兩年的被告人王某英到派出所辦理身份證時被抓獲。(完)
(原標題:表姐伙同男友拐賣小表妹 賊心不死騙婚獲刑)
(編輯:SN0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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